帮助中心| 设为首页| 加入收藏
  1. >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宣传片

首页>资讯中心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电饭煲“广东优质”品牌认证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/10/16 15:58:07

各相关企业:

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《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》和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推进“广东优质”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经国家认监委批准,广东省质监局已正式启动“广东优质”品牌认证工作,并成立了广东优质认证联盟具体负责认证规则制定和认证实施,广东优质认证联盟秘书处设在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。

  根据“广东优质”品牌认证工作的相关安排,广东优质认证联盟秘书处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电饭煲的“广东优质”品牌认证申请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  一、基本申请条件

  (一)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三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  (二)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、环保、质量等政策,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;

  (三)质量管理体系健全,质量达到国内一流、国际先进水平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社会声誉良好,用户满意程度较高,产业带动力较大,经营效益较好,市场竞争力较强,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前列;

  (四)近三年内,没有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,没有发生消费者重大投诉,没有发生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卫生等事故,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、知识产权、劳动保障、环保、安全生产、税收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。

 

  二、认证依据

  (一)《广东优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-电饭煲》(见附件1)

  (二)广东优质团体标准《电饭煲》(见附件2)

  (三)广东优质团体标准《广东优质产品评价规范第1部分:基本要求》(见附件3)

  (四)广东优质团体标准《广东优质产品评价规第2部分:管理要求》(见附件4)

 

  三、申请方式

  申请企业向认证联盟秘书处提交一式两份《“广东优质”品牌认证申请书》(模板见附件5),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,认证机构将受理认证申请并按照《广东优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-电饭煲》开展认证。

  联 系 人:谢少玲 020-38835501 13925069006

  电子邮箱:gdeqb_zyzh@163.com

  通讯地址:广州市黄埔大道西 363 号省质监局 803

 

  附件:1.广东优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-电饭煲

     2.广东优质团体标准《电饭煲》

     3.广东优质团体标准《广东优质产品评价规范第1部分:基本要求》

     4.广东优质团体标准《广东优质产品评价规范第2部分:管理要求》

     5.“广东优质”品牌认证申请书

     关于开展电饭煲“广东优质”品牌认证工作的通知(红头文件)

 

 

广东优质认证联盟秘书处

2017年9月28日    

  • 相关产品